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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ESZX-CS-2023-035

1.2项目名称: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建设地点:恩施市硒谷路与硒发路交叉恩施州高新区西区产业园内

1.5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40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m3/d及回用量1000m3/d的中水回用系统,包括前端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沉淀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加药系统等,配套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在线监控工程、仪表工程和实验仪器购置等。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3800m,管径为 DN150-DN400,中水回用提升泵站 1座(设计规模为 1000m3/d)。

二、采购需求

2.1勘察范围(可由供应商分包):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地勘审查、出具能通过采购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等),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后续配合服务等。

3.2设计范围: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且需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审批(即需取得恩施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根据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且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恩施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设计技术交底。

3.3测绘范围(可由供应商分包):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工程测绘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采购人要求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合格现状地形图(测点的布置须疏密合理,以保证采购人后续依据其计算的土石方工程量达到一定的精度),用于指导设计及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及相应承诺函)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需提供拟派人员劳动合同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参保证明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信誉要求

(1)供应商企业、企业法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2022、2023年无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条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查询,如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

4.1本项目设计费采用报费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总价上限为40万元,超过控制价上限报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4.2设计与相关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及相关服务完成之日止。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205日至2023年1207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楼415室。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5日上午09:30时。

7.2递交地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楼州工程咨询公司204会议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州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版块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楼425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18-8209369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18-8456201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