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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恩施国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5#厂房三、四层及3#厂房生产用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已满足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ESZX-CS-2023-012
1.2建设地点
恩施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位于高旗大道与规划20号路西北侧、规划11号路东侧。
1.3建设规模
本工程5#厂房三、四层及3#厂房供电总容量约为1575kVA(暂考虑1台315kVA+2台630kVA变压器,最终以供电公司供电答复单为准),投资估算约336万元。
1.4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90天。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从园区中心开闭所引至恩施国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5#厂房及3#厂房一层配电房,在配电房内安装高压成套配电柜、变压器和低压成套配电柜等配电设备,以低压成套配电柜出线开关为本次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的分界点。具体如下:
2.1设计范围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并取得供电答复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变更设计(如有)、施工图报送供电公司审核并保证审核通过(如有,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设计费之内)、工程实施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设计相关技术服务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采购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且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供电公司报送施工图设计并保证其审核通过。
2.2采购范围
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范围内的电缆电线、变压器、配电柜、开关柜、配电箱等。
2.3施工范围
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从园区中心开闭所引至恩施国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5#厂房及3#厂房一层配电房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生产用电的施工总承包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管线安装、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应的土建工程施工配合(含设备基础、相关土建工程改建等)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规范核算,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取消或减少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2.4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采用“总价+下浮率”双控的方式设置控制价:
(1)EPC总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336万元。
(2)设计服务费最高限价:不得高于4.3万元。
(3)建安工程下浮率限价:不得低于3%。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供应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施工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电力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网上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至少有一个文件能体现合同金额及承包方式。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二种失信行为: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时集中查询,如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将被取消磋商或中标资格)。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3.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楼415。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 元/套。
6.5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7.3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会议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次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国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56802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18-8456201